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出版发行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8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 阅读次数:93


新广出办发[2017]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在新形势下有关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以下简称“三科教材”)的出版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出版行政部门和各相关出版发行单位的主管主办部门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做好“三科教材”出版发行工作。

  二、承担“三科教材”出版发行任务的单位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确保教材出版发行的各项任务积极稳妥、优质安全的完成;各地受委托承担组织印刷企业印刷、发行企业供货的教材出版发行单位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三、各相关出版发行单位要主动与教育部门、中小学校等相关单位沟通联系,互相配合,团结合作,制定有效措施,共同做好“三科教材”的保障供应工作;要建立健全教材服务新机制,完善教材服务的质量绩效考核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教材出版发行服务质量水平;严禁随教材搭配征订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出版物。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三科教材”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各省(区、市)出版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改物价行政部门做好教材价格管理工作。

  五、“三科教材”须由具有出版物印刷许可的绿色印刷企业生产印制。出版、印制单位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其出版、印刷教材的科目情况、用纸标准、印装规格等信息;要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和监督系统,确保教材出版、纸张、印装等质量。各级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三科教材”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督检查长效工作机制。

  六、各教材出版发行单位要完善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教材出版发行等各项工作。

  七、各省(区、市)出版行政部门要在8月10日、8月20日、8月30日前分别将三科教材的征订数量、印制数量、到校数量等有关出版发行情况报总局规划发展司。

  教材建设事关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三科教材”在全国的“统一使用”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7年7月10日   

  

  (联  系 人:张印昊

   联系电话:010-83138308)